教師體檢標準2024正式版
2024年教師體檢標準正式版會但通常會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一般項目:包括身高、體重、血壓、脈搏、呼吸、體溫、五官(視力、聽力等)、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消化系統、泌尿系統、神經系統和骨骼肌肉系統的檢查,要求無明顯異常 。
2. 專科項目:涉及血液檢查(血常規、血型等)、尿液檢查、糖尿病篩查、肝功能檢查、腎功能檢查、心電圖等,要求各項指標正常 。
3. 特殊注意事項:如孕婦可免做胸透等放射性檢查,備孕或哺乳期的申請人需按規定完成全部項目檢查 。
4. 體檢結論:體檢結論通常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種,體檢表中需有明確的體檢結論,否則可能會影響教師資格認定 。
5. 體檢時間:體檢時間會例如廣州市規定的體檢時間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4月11日至4月22日,第二階段為6月14日至6月25日 。
6. 體檢醫院:申請人需要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果不需要申請人上傳至“中國教師資格網”,而是由各區認定機構統一收集 。
7. 體檢費用:體檢費用通常由申請人自理,具體費用申請人需要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及照片等相關材料。
具體的體檢標準和要求可能會建議申請人關注當地教育部門發布的最新公告或通知,以獲取最準確的信息。
2024年教師體檢標準表
2024年教師體檢標準表通常由各地教育部門或衛生部門制定,并會體檢標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項目:
1. 抽血
2. 眼科檢查
3. 內科檢查
4. 外科檢查
5. 耳鼻喉科檢查
6. 口腔科檢查
7. 聽力嗅覺測試
8. 胸片檢查
而廣東省則有具體的《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其中對體檢項目和標準有詳細規定。
浙江省則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要求申請人參加體檢全部項目,包括X光胸透等。
各地的體檢標準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申請教師資格的人員關注當地教育部門發布的最新公告或聯系當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獲取具體的體檢標準表。體檢結果通常由指定的醫院提供,并作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的必備材料之一。
教師入編體檢最新標準
教師入編體檢的最新標準通常會參照當地教育部門或衛生部門發布的最新規定。顯示,不同地區可能會有細微的差別,但大體上會遵循一些共同的主要標準。
以下是一些普遍適用的體檢標準:
1. 心臟疾病:各種器質性心臟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治療或經手術治愈者合格。
2. 血壓:血壓應在正常范圍內,一般收縮壓在90mmHg—140mmHg,舒張壓在60mmHg—90mmHg為合格。
3. 血液病: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除外。
4. 結核病:結核病未治愈者不合格。
5. 呼吸系統疾病: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嚴重支氣管擴張、嚴重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6. 肝炎:各種急慢性肝炎及各類病因所致的肝硬化,不合格。
7. 腎臟疾病:各種腎臟疾病伴有腎功能不全者,不合格。
8. 糖尿病:糖尿病伴心、腦、腎、眼及末梢循環等其他器官功能嚴重受損者不合格。
9. 精神疾病: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嚴重人格障礙、難治性強迫癥、癔癥等神經癥、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10. 視力和聽力:兩眼矯正視力之和低于5.0,不合格;兩耳聽力均低于2米者,不合格。
11. 言語障礙:嚴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續聲音嘶啞、失聲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礙發音,不合格。
12. 肢體殘疾:嚴重下肢血管疾病影響站立或行走,不合格;嚴重跛行步態,著裝后脊柱嚴重側彎、駝背,脊柱、四肢有顯著殘疾及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體殘缺、畸形致功能障礙,不合格。
13. 面部疾病:面部有較大面積疤痕、血管瘤、白癜風、色素痣或嚴重影響面容,不合格。
14. 其他:未納入體格檢查標準、有影響健康和教學工作的其他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為不合格。
這些標準可能會建議參考最新的官方發布文件或咨詢當地教育部門獲取最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