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2024年,中國各地政府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以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減輕企業負擔。以下是一些關鍵點:
1. 返還條件:企業需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連續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通常為5.5%),對于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企業還需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
2. 返還標準: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為60%。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政策執行。
3. 確認方式:符合條件的企業需登錄當地人社部門網站或通過其他指定方式進行穩崗返還信息確認,并上傳相關文件。
4. 受理期限:政策執行期限通常至2024年12月31日。
5. 資金使用: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
6. 咨詢電話:各地政策可能會提供專門的咨詢電話,以便企業咨詢相關事宜。
具體政策的實施細節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企業及時關注當地人社部門發布的最新政策通知,或直接聯系當地人社局獲取詳細信息。例如,環翠區的政策已經開始實施,企業可以通過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進行信息確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也發布了相關通知,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 。其他地區如溫州市、北京市、安徽省等也有類似的政策實施 。兵團地區也發布了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的通知 。浙江省還提供了政策解讀,幫助理解政策內容 。上海市也發布了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的通知 。
這些信息是基于網上的摘要,具體操作和細節應以當地官方發布的通知為準。
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用途
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是政府為了穩定就業崗位、減少失業、促進就業而實施的一項政策。這項補貼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 職工生活補助:用于改善職工的生活條件,提供一定的經濟支持。
2. 繳納社會保險費:幫助企業減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壓力。
3. 轉崗培訓:為職工提供轉崗所需的培訓,以便他們能夠適應新的工作崗位。
4. 技能提升培訓:通過培訓提升職工的技能水平,增強其就業競爭力。
5. 降低生產經營成本:補貼可以用于降低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如購買原材料、更新設備等。
穩崗補貼的發放對象包括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以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對于裁員率的要求,大型企業通常按照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而中小微企業則按不超過60%返還。具體的返還比例和條件可能因地區而異。
需要注意的是,嚴重失信企業通常不納入返還范圍,且勞務派遣單位享受的穩崗返還資金不包含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勞動者涉及的失業保險費。企業在收到穩崗返還資金后,應按規定用途使用,并在一定時間內向經辦機構提交資金使用及撥付情況。
政策的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具體申報條件、返還標準、申報方式等信息,企業可以咨詢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通過官方網站獲取詳細信息。
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的要求
2024年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主要面向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及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申報條件通常包括:
1. 企業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
2. 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2023年度為5.5%),對于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
3. 嚴重失信企業不納入返還范圍。
返還標準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對于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通常按中小微企業標準返還。
申報材料一般包括《穩崗返還(穩崗補貼)申請表》、營業執照、企業上年度失業保險費繳費憑證等。申報方式可以是線上申報,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等平臺進行,或者是線下到各經辦機構窗口申報。
需要注意的是,勞務派遣單位在申請穩崗補貼時,需注意資金的分配和使用規定,確保資金正確撥付給實際提供崗位并承擔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用工單位。
以上信息綜合了多個來源,包括溫州網、中國政府網、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發布的相關通知和指南。具體申報流程和要求可能會有所變化,建議關注當地人社部門發布的最新政策或直接咨詢相關部門獲取詳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