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定向研究生報考條件
少數民族定向研究生報考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生源地要求:
- 生源地在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工作滿3年以上,報名時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考生。
- 生源地在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湖南(含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等6個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滿3年以上,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漢族考生。
- 在內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擔教學和管理任務的教職工;在西藏工作且滿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畢業生。
2. 報考資格審核:
- 各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是考生報考資格審核確認的責任主體,應制訂本地區考生報考資格審核辦法并嚴格審核考生資格。
- 擬同意報考的考生名單要在本部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疑義方可確認報考資格。
3. 考試和錄取:
- 報考骨干計劃碩士的考生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實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由教育部統一確定復試基本成績要求。
- 報考骨干計劃博士的考生參加招生單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并擇優錄取。
- 對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云南怒江、四川涼山、甘肅臨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 被錄取考生需與招生單位、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及)所在單位簽訂三方(或四方)定向協議書。
4. 就業管理:
- 骨干計劃研究生畢業后,履行定向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
- 在職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單位;非在職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區就業單位;畢業離校時仍未就業的非在職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
- 對未履行定向協議的畢業研究生,將視情記入個人征信檔案。
5. 其他事項:
- 招生單位是骨干計劃研究生培養、管理責任主體,應對骨干計劃研究生堅持“愛、嚴、細”原則,與其他普通類招生計劃錄取研究生實行統一標準、統一要求、統一管理,不降低培養、管理標準。
- 未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在職研究生原工作單位同意,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和服務期內不得報考博士研究生。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研有哪些學校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簡稱“骨干計劃”)是國家為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而設立的專項招生計劃。以下是一些招收該計劃研究生的學校:
1. 中國人民大學:該校2024年繼續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和招生計劃詳見學校研究生招生網 。
2.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該校2024年計劃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研究生70人,包括克拉瑪依聯合培養項目3人。招生計劃和報考條件詳見學校研究生招生簡章 。
3. 武漢大學:該校2024年計劃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研究生約73人,招生計劃集中安排到學校優勢學科專業,特別是理工醫類學科專業。報考條件和招生計劃詳見學校研究生招生網 。
教育部辦公廳發布的文件中提到,骨干計劃是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對象包括生源地在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工作滿3年以上的漢族考生等 。
這些學校和計劃的詳細招生信息和具體要求,建議考生查閱相關學校的研究生招生網站或教育部的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