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師資格證認定
廣東省教師資格證認定的相關信息如下:
1. 認定范圍:包括廣東省戶籍人員、持有廣東省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廣東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以及駐粵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2. 認定條件:申請人需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條件,包括思想品德、學歷、身體條件、普通話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等。
3. 學歷條件:不同教師資格有相應的學歷要求,例如幼兒園教師資格需要幼兒師范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小學教師資格需要中等師范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而高中教師資格則需要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或以上學歷。
4. 普通話水平: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5. 教育教學能力條件: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或符合免試認定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
6. 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2024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12日至4月22日,第二階段為6月21日至6月25日。
7. 網上報名:申請人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并選擇認定機構。
8. 材料確認:申請人需要上傳或現場確認相關材料,包括身份證明、學歷證明、體格檢查合格證明等。
9. 領取教師資格證:審核通過后,申請人可憑身份證到指定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10. 其他注意事項:申請人需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錯過申報時間或提交材料不全將不予受理。
以上信息均來源于廣東省教育廳網站發布的《廣東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